肇旅函字[2006]125号
肇庆市旅游发展局关于2005年度全市星级饭店复核情况的通报
各县(市)区旅游局、各星级饭店: 根据省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GB/T14308-2003),肇庆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于今年5月下旬至7月下旬对全市32家三星级以下饭店进行了星级复核检查或重新评定,并配合省星评委对四星级饭店进行了复核或重评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 一、达到国家标准的饭店: 四星级饭店:(2家) 星湖大酒店 星湖俱乐部皇朝酒店 三星级饭店:(8家) 肇庆华侨大厦 新松涛宾馆 波海楼 四会荔枝湾度假村 德庆新时代大酒店 德庆新丽都大酒店 怀集腾业大酒店 怀集新世界大酒店 二星级饭店:(13家) 文化假日酒店 粤高宾馆 蓝宫宾馆 商业大厦花园酒店 新东裕酒店 鼎湖避暑山庄 长迅酒店 鼎湖佳禾度假村 封开杏花宾馆 封开宾悦大酒店 封开封州宾馆 封开江滨酒店 怀集新世界宾馆(原燕都大酒店) 一星级饭店:(3家) 怀集华苑酒店 怀集金燕宾馆 四会华侨大厦 二、因装修改造,经批准延缓本年度复核或重新评定的饭店:(3家) 肇庆金叶大厦(二星级) 四会贞山宾馆(三星级) 四会金海湾大酒店(二星级) 三、复核检查未达标,暂缓通过本年度星级复核的饭店:(1家) 新长迅宾馆(三星级) 四、因改造扩建、产权变更等原因,经批准取消星级的饭店:(3家) 端州大酒店(三星级) 德庆迎宾苑(三星级) 封开卧龙山庄(一星级) 五、因企业申请,批准取消星级的饭店:(1家) 广宁新丽晶宾馆 旅游饭店星级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证明商标,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,《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》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未评定星级旅游饭店(酒店),其经营与服务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旅游行业管理,不得使用星级和类似星级的称号或者标志进行经营活动。根据国家标准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》《GB/T14308-2003》,星级饭店分为五个等级,开业不足1年的饭店可以申请预备星级。凡自称“准一星级”、“准二星级”、 “准三星级”、“准四星级”和“准五星级”的饭店,均属称谓不实,误导消费,肇庆市旅游发展局,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,按《广东省旅游管理案例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予以处罚。
肇庆市旅游发展局 二00六年八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