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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旅行社、景区:
现将我局对沙龙母庙的限期整改处理决定通报如下:
近来,不断有游客、旅行社投诉沙龙母庙,认为其经营行为已严重影响到肇庆市的旅游形象。经我局调查了解,发现沙龙母庙在管理工作和游览秩序上十分混乱,经研究决定,对沙龙母庙作出如下限期整改决定:
一、明确白沙龙母庙的门票收费标准。若对旅游团队实行全免门票的,必须取消要求其停留时间的规定;若一律收费的,必须在门票口或显眼处以及其它宣传单张、网站上清晰地注明票价;
二、游客在庙内的一切游览活动,包括祈福、捐赠等要以自愿为原则,绝不允许庙内工作人员以各种方式对游客进行诱导、欺诈、强迫捐(添)香油钱;
三、建立和健全庙内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思想道德教育,强化服务意识,诚信守法经营,提供优质服务,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。
整改时间从2006年7月27日至8月17日,希望沙龙母庙认真对待整改工作,从中吸取教训,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。也希望市内有关旅行社和景区加强监管,共同帮助白沙龙母庙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特此通报
肇庆市旅游发展局
二00六年七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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